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评价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价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或外地入青信用证的全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二、考核评价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1.专职专业人员一览表(附件1)、咨询收入明细表(附件2)、被检咨询业务档案登记表(附件3)。
2.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到账的工程造价咨询收入进账单及对应的发票、咨询合同。
3.企业缴纳的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的社会保险发票。
4.专职专业人员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证书(省证及全国证)、职称证、退休证。
5.2013年10月以后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
6.2013年造价咨询业务档案二份(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各一份)。
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原件。2013年10月1日以后申报资质延续材料的企业仅需提交材料1、2、6(专职专业人员在申报资质延续材料后有变动的需同时提供变动人员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证书、职称证、退休证)。
三、材料提交时间、地点
各企业应按照《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2012年)附录二青岛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录的序号,在规定时间内将要求提交的材料报市造价站605房间,联系电话:85066683。
2012年汇编序号 提交时间
1-8 2013年12月4日下午2:00-5:00
9-17 2013年12月5日下午2:00-5:00
18-26 2013年12月6日下午2:00-5:00
27-37 2013年12月9日下午2:00-5:00
38-48 2013年12月10日下午2:00-5:00
49-58 2013年12月11日下午2:00-5:00
59-68 2013年12月12日下午2:00-5:00
69-78 2013年12月13日下午2:00-5:00
79-86、88、91 2013年12月16日下午2:00-5:00
93、95--101 2013年12月17日下午2:00-5:00
102--105 2013年12月18日下午2:00-3:00
2013年新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或外地入青信用证的企业请于2013年12月18日下午3:00-5:00,将要求提交的材料(进账单、发票、咨询合同、税票、社保缴费发票均为自取得证书月起)报市造价站605房间。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企业,将按《青岛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扣分处理。
附件:1.专职专业人员一览表
2.咨询收入明细表
3.被检咨询业务档案登记表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