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勘察设计技术进步,激励广大勘察设计单位和勘察设计人员的争优创优意识和精品意识,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与水平,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青岛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定于2015年12月份开展2015年度青岛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一)综合工程奖项: 1、优秀岩土工程; 2、优秀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含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工业建筑、人防工程)、市政工程(含道路、桥隧、城市轨道交通、给水、排水、固废处理、燃气、热力、风景园林等)、煤炭、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电力、冶金、机械、商物粮、电子通信广电、轻纺、建材、铁道、公路、水运、农林、水利等。 3、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 4、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等内容; (二)专项工程奖项: 1、建筑结构(含抗震防灾、幕墙、轻钢); 2、建筑环境与设备; 3、建筑智能与建筑电气(含照明); 4、绿色建筑专项; 5、环境工程专项。 二、申报单位 持有相关勘察设计资质证书驻青勘察设计单位(不含外市企业驻青岛分院)。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为勘察设计单位近年来承担的已建成、验收和交付使用并经过一年使用期的考验;申报软件须经市级或省专业部门正式鉴定,并经实际使用证明效果显著。 (二)申报项目应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等;积极贯彻国家“四节”方针,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或省内先进水平,并有新的突破,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设计文件和勘察成果的内容、深度、质量应符合要求,能保证工程建设的需要,未发生任何勘察设计质量事故。 (三)综合工程设计中,优秀岩土工程、优秀工程设计申报参与人员单项人数不超过15人;优秀工程标准设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单项人数不超过10人;优秀专项工程单项人数不超过8人。双方协作完成的项目应由为主的勘察设计单位参赛。协作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应在参赛表“主要人员情况”表中加盖协作单位公章。 (四)中外合作设计项目必须是国内勘察设计单位承担主要的工作量、参与方案初步设计阶段工作并承担主要责任的合作设计项目,由中方参赛,同时应提供双方合作协议书,并注明双方合作责任,在项目名称后注明该项目为合作设计项目。 (五)往届缓评的勘察设计项目,可参加本届评选。往届落选的项目,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再次参加。为理顺参赛渠道,避免重复参赛和漏评,凡已申报省行业协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四、参赛材料 (一)请申报单位自行下载项目参赛表(见附件),填报后形成书面参赛表一式3份(A4软皮装订,其中1份与附件材料图纸合订),参赛表应在封面、人员名单和“参赛单位法人代表人声明”处盖章;电子版本参赛表1份。附件材料A4软皮装订一份,包括设计合同复印件、建设项目立项及竣工验收复印件、用户反馈意见原件等材料。合作项目须附《合作勘察设计项目参赛声明》(附件2)。建筑设计项目还须另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消防、环保、卫生等有关主管部门的验收文件复印件和节能计算书。基坑或边坡设计需附评审报告及复核意见。参赛软件项目需附测试报告及鉴定书、使用说明及用户手册、3个单位以上用户的使用效果证明。 (二)能够全面反映工程主要状况的图纸一套(A3图幅、轻质纸质、软皮装订),计算机出图,图面清晰,尺寸标注简洁,图纸数量以能说明项目内容为准。参赛优秀工程勘察的附勘察报告书。 建筑设计参赛材料应包括总平面、主要平面、立面、剖面的填色图。填色图总数一般不超过20张。填色图图像尺寸应不小于594╳420,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图片为JPG格式。平、立、剖面图应有两道尺寸标注(总尺寸和轴线尺寸;总高和层高),图面线条、尺寸标注及文字说明等应有适宜的线宽和字体高度,应保证在打印成A3尺寸的情况下足够清晰。图纸数量以能完整反映项目内容为准,不接受施工图及施工图复印件。 (三)直观资料一套。彩色扩印照片15张左右,一般为室外10张、室内5张(特殊工程可例外)。室外可包括鸟瞰、含有周边环境的全景、建筑全景、局部、细部等;室内可包括主要厅堂及典型房间的全景、局部、细部等,着重表现空间关系。应提供建成后的实景照片,不得以效果图替代,照片宜为数码相机拍摄,并提供电子文件,类型为JPEG格式;如采用胶片、反转片拍摄,应转为数码格式,并保证清晰度。制作包括主要图纸和照片在内的30张左右电脑幻灯片,要求做成Microsoft PowerPoint文件格式或影像资料。 上述参赛材料均按照参赛表、工程概况、附件材料、图纸和彩色扩印照片等按顺序装订成A3图幅软皮册一份(申报表单独2份);同时提供电子文件(含附件材料的扫描件),以光盘或者U盘形式提交。参赛材料一律不退回。 五、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将参赛材料于2015年11月17日16点前报至市勘察设计协会,逾期或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 青岛市宁夏路288号(市南软件园)1号楼甲110室 联系人:许萌 电话:85931913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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