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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区人防系统2016年四季度 “安全月”活动方案

 根据市办《全市人防系统2016年四季度“安全月”活动方案》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人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制定全区人防系统四季度“安全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深刻吸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分析总结事故发生规律,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活动为总抓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大力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狠抓人员密集场所人防工程和通信警报设施的安全隐患治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区人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安排

2016年10月1日—10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会议部署。召开全体会议,听取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好“安全月”活动方案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活动。“安全月期间,将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人防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检查组,对各责任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人防工程内违规使用储存液化气瓶等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整治情况,人防工程内部电力设施安全整治情况,人防工程秋冬季节安全防火措施落实情况等。

(三)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检查和政务值班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检查,加大安全检查巡查力度,增强节日值班力量,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完善安全应急措施预案,适时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继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对所管理和监管范围内的人防工程以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人防地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人防工程内违规使用储存液化气瓶等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人防工程安全用电、防火措施,人防工程内违规住人、堆放垃圾、指挥通信警报设备预防大风坠落等问题。突出抓好隐患整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整改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对涉嫌违法或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落实处罚措施并公开曝光,始终保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确保各类隐患按期整改到位。

(五)继续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部署,各工程管理使用单位要结合“大快严”集中行动,自觉完善“两个体系”建设,从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风险点,登记造册,实施动态监控,做到管控到位、整改到位。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不断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风险意识,掌握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法措施,切实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四、相关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四季度“安全月”活动,结合本项目实际,不断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第一时间发现解决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将“安全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亲自带队检查,安全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都要带头开展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激发单位全体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安全月”活动期间,对重大隐患未整改到位、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存在或在“安全月”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查处并严厉问责,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三)营造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人防多媒体警报系统等,宣传人防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危及人防工程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营造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黄岛区人防办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