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合成原料车间(施工)
工程地点: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花江路18号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资金
本项目总投资额: 4680 万元; 招标内容造价: 1070 万元
结构形式: 框架 ; 工程规模: 2818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开发改审【2013】1号
规划许可证号: 建字第370200201517066号
招标单位: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部长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532-86058926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邵工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32-86955899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818平方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建设高度8.9米,厂房跨度8米;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单项工程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的空气净化厂房施工业绩。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青岛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证》或其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注册地非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区域内的投标企业中标后七日内须到黄岛区城市建设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需具有同类工程要求。
六、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可于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20日(每天9:00-11:00,14:00-17:00)前携带报名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黄岛区富春江路1509号1309室,联系电话:86955899)报名(报名资料以原件为准,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不予退还)。
七、同类工程要求:
单项工程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的空气净化厂房工程。
八、本工程拟采用综合评分法
九、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及参加资格审查: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青岛市以外的企业需提供青岛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证》或其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3)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B证),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原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需到市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办理,应提供如下资料: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未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的证明(山东省内青岛辖区以外的企业出具地市级主管部门证明);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据;外地入青企业信用登记证。); (4)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无违法违规行为、上两年度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材料(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6)企业上五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要求单项工程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的空气净化厂房工程业绩证明材料:(1)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2)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⑷提供网上该项目可查询的网址。 |